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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能否请教以下情况我该如何处理:我是被单位临时辞退,签了一份离职协议.协议内容大概是我离职后有义务协助公司办理未尽事宜.公司将在我离职后一个月内支付我的赔偿金.除这项费用后没有另外费用.结果在我离职后公司发现我在职时私自为别人缴交社保,产生了7千块的费用,而且在职时我用的手机号码是公司的,其中还有一部话费套餐赠送的手机HTC一台(这个手机号码每月要消费189元直到2015年国庆),现在公司要求支付这7千元并且返还手机及电话号码,如不返还的话折算成费用要我支付2千6,如果这两项我不同意就不支付我的赔偿金.现在我可不可以不支付这两项费用而要求公司支付我的补偿金呢?

其他 2014-10-22 07:07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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