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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律师:您好,我有个问题想问下,我是做销售的,共工作时间是不定时工作制。每天需要出去拜访客户,10月17号下午4点半,同事骑电动车带我去拜访客户,客户就在马路对面,马路是南北方向的,我们在路东向路西行驶,没想到过马路的时候,一辆飞速而来的摩托车像跑S路一样撞上了我们的电动车,导致我膝盖关节错位加轻微骨折,在医院打石膏了,一周后复查,现在还没有去医院复查。医生说我要50天拆石膏,拆石膏后还不能走路,因为伤筋动骨100天。现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还没下来,我可以得到肇事者的赔偿吗?我可以给公司申请工伤保险赔偿吗???我在公司交了2年半的五险了。肇事者应该赔偿我什么费用?公司工伤应该赔付我什么费用?肇事者找我多次想私了,并且想把摩托车提出来,我应该怎么办?谢谢您百忙之中的回复!

其他 2014-10-21 14:54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您好,属于民事侵权损害赔偿,可以要求对方承担责任,要看是否构成伤残等级,如果构成可以按照伤残等级标准要求对方赔偿,最好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通过法律手段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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