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2013年12月份,山西人许某向我借15.5万元,购买一辆宝来车,然后又将车辆抵押再我这里,担保人王某。借条时间为一个月,一个月后如不归还钱,借款人许某负责配合我将他购买的宝来车过户到我的名下,到了还款日期,许某并为归还我的钱,而且身份证也没有邮寄给我,而是邮寄给担保人王某,后来王某向我借这辆车,当时没有在意还督促他把许某身份证要过来,便于我办理过户,当时王某说没有给他,其实身份证就再他手里,王某说最近没车向借这辆车开几天,然后给我打了张证明,证明该车是他开走的,当时抵押车的时候,车辆的手续没有给我也没有在意,后来担保人把车开走就过户到他自己的名下,然后卖掉,后来我才察觉,再联系王某就联系不到了,手机也是空号了,现在这两个人我都找不到了,我去报警,公安说是经济纠纷不能立案,但是律师又说是诈骗,这到底是不是诈骗?

其他 2014-10-21 20:5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后来担保人把车开走就过户到他自己的名下,然后卖掉,再联系王某就联系不到了,手机也是空号了,如此应当认定为诈骗
    【追问】我也是这么跟刑警说的,但是刑警去法治科立案,法治科不立案说是我跟许某的经济纠纷
  • 你好 属于诈骗 报警吧
    【追问】报警了,法治科不给立案
  • 应属于诈骗。。
    【追问】法治科说立不了案,说是车的户是许某,王某开走的是许某的车,我是跟许某有经济纠纷,这是不是推辞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保定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