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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申请离婚,共有一间屋,是属于男方的公司福利房,但是是男女双方结婚后才出钱购买并拿到房产证,男方可以不分一半给女方吗?如果双方都想要房子,要怎么做?男方找房屋评估然后法官判了房子给他,他再分钱给女方,但女方不答应,会有这种可能吗?

离婚 2011-11-29 14:55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 均分共同财产,均担共同债务
  •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情况下均分,双方均主张要房子的,法院会结合情况作出判决的,另一方需折价给予补偿。
  • 打官司有各种各样的情况会出现,这是没有按法律程序走的结果,走好了结果就跟目标接近。
  • 由评估公司估价后再平均分配
  • 不可以。均分。有这种可能。尽量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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