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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律师。我是一个三岁宝宝的妈妈。25岁。结婚后,男方太贪玩。不管小孩。并且,让我去足浴店工作。说这个工资很高。我干了两年。这两年,养活自己。孩子。还有婆婆。因为天天熬夜,吃不好。半年前,查出了急性粒细胞白血病。现在通过化疗已经完全缓解。在家里修养了四个月了。身体恢复的很好。现在医学是可以治愈这类白血病的。可是,在我养病期间,我的丈夫还动手打我。婆婆也帮助他儿子打我。我的脸被打的鼻青脸肿。我不想这样了。我不能生气。再这样下去,我怕我会死掉。我要离婚。孩子还小,我想要孩子的抚养权。我的病,医生也开了证明,血液病会有一定的遗传。所以不建议在要小孩。我有工作。有稳定的收入。请问一下,我这情况,法院给判吗?谢谢。

其他 2014-10-31 21:12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您好,法院会综合各方面因素考虑,以有利于孩子成长为原则,建议您收集对方家暴的证据。满意请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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