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本人在2月20日在农业银行,通过自动柜员机转帐3万元至董**的好友(胡--)卡中,1-----由于董--当时说没有农业银行卡,转入其好友卡中,同时董---在现场,,转款后他们共同坐银行门口的一部黑色轿车离开。银行仍然保存监控录象,法院可调监控录象证明,但董起诉我中途还款2万。在2014年5月20日:本人通过网银转帐1万至董--老婆彭--卡中(农业银行卡号)(电子转账单附图)至于2万元借条,本人作出严重声明,由于本人当时卡中只有2万现金,当时只答应还2万,董**与其3个朋友在我店时已写好借条后,才去银行转帐,转帐时看到我姐姐又打了一万过来,银行卡有2月20日进帐一万元记录。董--一直说急需用钱,当时就转了3万至董**的好友胡**卡中,借条并未修改,由于5月20日网上转帐,并未收回借条在此本人特此声明5月20日已还清欠董**的4万元借款,根本不存在什么利息,其次本人对董**的诬告要求补偿,误工费,(取证)3天X500/天=1500元,以及精神损失费1000元合计:2500元备注:现如今董告我仍然欠他2万元,中途还款2万元,对此董够成什么行为?

其他 2014-10-24 10:50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温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