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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们和公司签订了3年的劳动合同,工作地点是成都,现在刚好满一年了,要求把我们调到北京去工作,如果不愿意就让我们自己找工作!我想请问下这种情况能够向公司申请赔偿吗?

其他 2014-10-30 09:06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其一,对于此问题如果双方在劳动合同有约定,则可以按合同中的约定进行处理。其二,如果双方在合同中无约定,而用人单位因此而解除劳动合同,那么用人单位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 根据你描述属于劳动争议,你应当尽快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等。
  • 一,对于此问题如果双方在劳动合同有约定,则可以按合同中的约定进行处理。
  • 您好,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 是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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