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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办公楼新桌椅气味呛人,刺眼流泪,嗓子及呼吸道刺痛,我所在的人力资源部门说没有先例不可办理工伤,我现在不能上班,现变成过敏性哮喘,可以办理工伤吗?

其他 2015-04-01 05:41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 工伤的认定标准,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你算工伤。本单位不认你可以去劳动局工伤科申请认定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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