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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10年前承包了村民的土地(无建筑物),用于放置物品,未签订合同,但每年都交租金,现在国家征收该土地用于建安置房,未与我商议而直接挖掉,我该向谁主张权利?我有什么权利?

诉讼 2014-10-30 19:58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你好,可以和出租人协商维权。
  • 你因为没有与村委会或其他组织签订合同,所以很多情况说不清楚的。土地也不是你的,所以你还是与他们协商一下,协商不成的,你可以过来找我。具体怎么去做,你需要带上跟这块地相关的资料来当面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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