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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公司(转让方)与乙公司(受让方)于2012年7月签订《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并支付了相应费用。甲乙双方完成土地转让相关手续。期间,甲公司试图扭转该公司困境,与乙方签订了补充合同,继续经营2年。乙方同意甲方要求,并给甲方2年期内回购转让标的物的权利。2014年7月,2年到期,甲方并无行使回购该土地。乙方经过多次交涉无果,乙方打算写一份报案材料,该以什么法律事实依据控告甲方?可否控告甲方非法占有?

行政诉讼 2014-11-02 22:03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依法起诉甲方出让土地使用权,移交土地。
    【追问】可以起诉合同诈骗罪吗?即甲方以土地转让之名,骗取资金用于公司周转吗?
  • 你好!该情形涉及很多法律问题.如您确实需要通过法律途径维权,建议委托专业律师帮你处理.有些问题看似简单,本来能赢的因处理不好也有可能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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