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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0月12日我把自己的孩子在火车站交给一个姓王的女人。对面自称没有孩子想领养一个宝宝、我们是在网上认识《QQ群》我在群里发布的消息说是谁要领养宝宝本人无力抚养。然后对方主动联系我。并谈好给予我四万元经济补偿。现在我后悔,并希望能和对方协商要回宝宝但是对方不给而且太对蛮横,有威胁话语。这更加是我想要回宝宝的决心。。在此我希望用法律途径解决。。我想起诉对方

离婚 2016-05-09 07:07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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