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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帮我们签了劳动合同,然后合同标明是会购买社保。但是公司一拖再拖,后来以公司员工少的理由不帮员工集体购买,补了一个月的社保之后不了了之。之后还说因为公司不盈利,所以要扣工资30%。还有合同标明我们的工作日是单双休,每周的工时都写清楚,后来还取消了我们的双休全改单休。如果本人要离职可以要求公司做出怎样的赔偿?

其他 2014-10-31 15:48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可以以单位未买社保为由要求解除劳动关系,要求单位结清工资,支付经济补偿金,建议先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投诉无果再申请劳动仲裁。在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之前注意搜集好相关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比如工作证或者厂牌,工友的证人证言、工资条等。
  • 您好,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应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为劳动者购买社会保险,就您所述,用人单位已违反《劳动合同法》,您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未签合同的双倍工资及/购买社会保险,若以此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我办理了大量此类案件,对这类案件很专业,效果很理想。如需专业律师指导、维权请来电详细说明案件情况,以便尽快为您制定更详细更合理更高效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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