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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车与路虎8月14号相撞,期间和多方多次沟通未果后我和交警说送女儿到省外读书,等事故责任认定出来再和对方沟通期间某天交警通知我说物价局说次日进行车辆评估因为我无法赶回只能等我回江苏,9月3号事故责任认定书出来,对方主要责任,我次要责任。9月5号朋友帮我去交警大队领取,9号我赶回江苏处理,10日家人先我一步到停车场刚把停车费交清对方就纠集社会人员把我车抢走,我在路上接到家人电话马上报警 ,等我到停车场车已经不在 110民警也赶到 后把我们带回派出所处理,我的车辆也没有找回给我,值班民警简单问询不做笔录也不立案, 我求助于媒体才于9月23日做询问笔录,对方为逃避抢车责任24号就通过法院把我车进行财产诉前保全查封扣押,我10月24号收到派出所不予立案书面答复, 现对方已经起诉要求我赔偿他车辆修理费用。请问律师 一 车从被抢后一直不在我手怎么样进行我的车损评估(派出所不出证明被抢,我手机通信详单有报警记录) 二对方本来已经在当地修理厂修理好(修理厂和他同流合污不会向我提供修理等等情况) 我要追究他的抢车责任 后重新到4S修理(有待核实)怎么样可以要求他提供换下来的配件如果配件和事故后留存的照片不符合怎么办对方虚开维修发票怎么应对三对方不是车主,车辆是放高利贷抵押过来还没有过户起诉我需要具备什么条件,车主委托授权如果是造假怎么办。四法院偏但他,不采取我的车损来抵消双方修理费用怎么处理(因为车被抢后一直不在我手无法进行车损评估

其他 2014-11-02 19:51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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