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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我想咨询一下关于交通事故方面的问题。我叫我朋友给我送东西,然后我朋友在给我送东西的路上把一个骑电动车的人(四五十岁)给撞死了,我朋友骑的是摩托车,他摔断了一只手,当时他就打了120直接去的医院,但是那个人当场就死了。我会承担刑事责任吗?我朋友呢?如果是赔偿的话又需要赔偿多少?(我朋友是个孤儿,从小就是爷爷奶奶带大的)

其他 2014-11-03 21:3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你本人不会承担刑事责任的,如果你朋友负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涉嫌交通肇事罪
    【追问】他会承担刑事责任吗?
    【回答】如果你朋友负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涉嫌交通肇事罪,要承担刑事责任
    【追问】如果那个骑电动车的逆行呢,我朋友还是承担主要责任吗?
  • 您好,具体责任划分应由交警大队做出,具体的刑事责任不应由你承担。
  • 按责任划分主张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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