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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上不做饭,每月工地补助生活费660员。今年9月30日中午和往常一样11:30分下班搭乘一名刚到工地顶班的挖机驾驶员,由工地南充化学工业园中交二航局到李渡汉塘村吃饭。刚出工业园在212国道处与一辆超载的混泥土车相撞造成工友死亡,我多外骨折。此车道是2车道,中间有禁止线,刚开始我在中间行驶,突然后面来一辆小车,从我右侧超车,我又向左打了方向当小车快速离开后,我己经逆行了,当我抬头时看见混泥土运输车行近了,我一下就晕了。醒来时周围己经一大群人了,120己到了,我问医生那个工友怎样?他说,死了。我驾驶的是二轮摩托,买了保险,也审了车,我己有驾驶证c1和D照,C1今年2月才拿到证。死者户口是农村的19岁。请问我在此次事故中应承担哪些责任?我又该主张什么?谢谢!

其他 2014-11-03 22:34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你好,具体责任以交警部门事故认定为准 如果你受伤,伤好后可以申请伤残鉴定,并就相关赔偿向对方及其保险公司主张。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及护理费、误工费、营养费、交通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金、伤残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如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肇事者及保险公司索赔。
  • 根据你描述属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书由承办交警根据当时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受害人死亡的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 你应承担的责任,交警部门按事故发生当时具体情况划分责任,据你所诉,你应有赔偿责任,也有向事故双方车险公司主张索赔之权。建议你由律师按程序进行。
  • 交通事故发生后,由交警部门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之后各方在责任范围内按比例承担责任。
  • 您好,交通事故由交警出具事故认定书划分责任,事故各方按比例承担赔偿责任。可以申请工伤认定。
  • 你好,交通事故由交警出具事故认定书划分责任,事故各方按比例承担赔偿责任。对事故认定书不服,可以在3日内申请复核一次。如有疑问或需帮助,欢迎来电或当面咨询。
  • 根据责任比例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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