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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与一外地女孩结婚,生一女儿,直至生意亏本后她与她妹出门打工,电话争吵导致了我与她的火线,最终我提出离婚!女儿我养,她打包走人!一年后我进她空间与微博才知道分手前早己跟別人,只是我不知道!气真难消,放她重生却如此待我!离后她本人户口未在我这消,却己再婚幼儿,当初落我户是亲人帮忙,后娘家已消她户,这事己快两年还可追究当年受下的耻辱吗?我不要她什么?气难消!

离婚 2014-11-05 10:18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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