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婆婆的房子是公房,里面有她、我和老公,一共3个人的户口。房子动迁时是按面积还是户口,还是看房产证上名字分房呢?

征地补偿 2019-03-19 21:16 人浏览
共13位律师解答
  • 户口不是动迁安置的唯一条件,一般人口少,面积大。按数砖头处理,动迁安置恰谈一般和承租人联系和签约的!由于你资料和数据不全或表达很不清楚,难以准确判断,为避免误导,建议来电或带了资料当面咨询。本律师专业处理动迁纠纷,能为你们提供规范的法律服务,维护你们的合法权益!争取利益最大化
  • 房屋拆迁是按照房屋面积补偿的,补偿的是您的财产权。按照户口和人头数的说法是没有法律依据的。。温馨提示:建议委托律师,如需具体咨询或帮助,可与我联系面洽。。如您满意我的答案,请采纳。
  • 您好!房屋拆迁是按照房屋面积补偿的,补偿的是您的财产权。按照户口和人头数的说法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 公房就没产证,究竟是公房还是产权房?原则是依据房子。
  • 根据相关法律条文,涉及到房产名字时的房产分割可大致分为如下四类:
    1.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的,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是对自己子女的赠与,与婚姻关系存储期间的另一方没有任何关系,离婚时作为夫妻一方个人财产,不予分割。
    2.婚后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不管产权登记在哪一方名下,离婚时按照出资份额按份分割。
    3.对于婚前购买的房屋,即使婚后共同还贷的,房子也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财产不予分割。
    4.双方用共同财产以父母名义买房,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的,房子的产权属于父母,离婚时不属于夫妻财产,不能分割,只能按照出资情况,算作债权要求偿还出资额。
  • 办理完离婚手续再进行房产过户(更名)也是可行的,需要离婚证以及约定房产归属的离婚协议。
    1.前提:
    对房产分割归属无异议,已还完房贷且无其他抵押,有房产证。离婚协议有明确的房产归属。2.办理流程:
    (1)到场人:夫妻双方
    (2)办理地点:当地不动产登记中心
    (3)所需资料:
    a.不动产登记申请审批表原件;
    b.申请人身份证明;
    c.房产证;
    d.离婚证、经民政部门备案的离婚协议
  • 1、被拆迁房屋是夫妻一方婚前财产,安置房是按使用人口标准安置的,夫妻另一方有一定的产权份额。
    2、被拆迁房屋是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夫妻双方婚后对房屋进行了扩建或者添附,夫妻另一方也有一定的产权份额。
    3、被拆迁房屋是夫妻一方父母的财产,安置房是按使用人口标准安置的,夫妻双方均有一定的产权份额。
    4、被拆迁房屋是夫妻一方父母的财产,夫妻双方在与父母共同生活期间对房屋进行了扩建或者添附,夫妻双方均有一定的产权份额。另外还有其他一些特殊情况。
    前两种情况下,夫妻双方占安置房所有权的分额有较大悬殊,在具体分配房屋时,应着重考虑所有权分额较多的一方,给予对方相应的补偿;
    后两种情况下,安置房所有权的主要分额是夫妻一方父母的,夫妻双方所占分额相对较少,应结合实际情况予以处理。
  • 户口不是动迁安置的唯一条件户口不是动迁安置的唯一条件
  • 公房就没产证,究竟是公房还是产权房?原则是依据房子 。
  • 您好,公房就没产证,究竟是公房还是产权房,原则是依据房子。
  • 公房就没产证,究竟是公房还是产权房?原则是依据房子.....
  • 你好,面积。 以上仅为依据你提供的信息,作出的初步的、我自己的个人见解。 如果需要聘请律师帮助,可以电话联系我。
  • 房屋拆迁是按照房屋面积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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