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与14年2月上班,期间调岗3次,最后一次调到轧机工作,基本工资2400元,在7月19日因工作受工伤,在医院接受消炎治疗,挂吊瓶3天,后又转至武警医院,经检查右脚小拇指坏死,做了切除手术,这是几级伤残?期间都是自己老婆在护理,我没有向公司要护理员,医院共计22天,想问在这22天护理费,和餐费,公司应该以怎样的标准进行支付?假如我现在想辞职又应该得到怎样的补助?标准是什么?

其他 2014-11-08 20:00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你好,你现在的主要任务是及时申请工伤认定,以及工伤鉴定,做完以上工作才能谈到其他补偿或赔偿问题。
    【追问】厂里让我去报销医疗费,我是该报呢还是先不报?
    【回答】你好,这个不影响。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银川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