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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2012年6月20号合同到期再没有签到劳动合同,但公司给我交了社保,今年有几个月工资26000多没给。向老板要也没要到,我就在今年10月9号写了一份终止劳动关系告知书给管理,就一直没上班,老板说我无故旷工,把我开除出厂,工资也没拿到,但在10月10号工资全部结算好,还有26000多元到现在还没给,如果我去劳动仲裁那里,我可以拿到11个月的双倍工资吗,是否可以拿到欠剩下工资的150%吗?是不是满了一年以后就不能拿到双倍工资,我如果没有有力的证据证明我提交了一份终止劳动关系告知书我就只能在劳动仲裁那里拿到剩下的26000多元的工资吗?

其他 2014-11-09 11:20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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