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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驾驶,驾驶至厂门口时,右侧有大货车出来,为避让,向左带了点方向盘,这时恰巧无牌摩托车从左侧超车,不慎挂倒,造成摩托车驾驶员重伤,入院一天后伤重抢救无效死亡。请问轿车驾驶员需要负刑事责任吗?

其他 2020-01-06 08:06 人浏览
共11位律师解答
  • 如交警认定您承担全责或主责,那么就承担刑事责任,不过您所描述的情况应该构不上刑事责任。
  • 由交警部门认定,
  • 发生交通事故,驾驶员是否具有责任,需要根据交通事故责任划分规则进行确定: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省级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具体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确定细则或者标准。
  • 根据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确定的责任,要求如下范围的赔偿: (一)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二)受害人因伤致残(要做伤残鉴定)的赔偿项目除第1项外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三)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抚慰金。
  • 交通事故具体看交管部门的事故认定,划分责任,依据责任经行赔偿,如果对事故认定书不服,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 一)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照治疗必需的费用给付。 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三倍以上的,按照三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营同行业的平均收入计算。 护理费:伤者住院期间,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无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 交通费:按照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住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二)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除第1项外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三)受害人死亡的赔偿项目包括:除第1项费用外,还包括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四)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的慰抚金
  • 需要的 。
  • 如果负事故主要责任,涉嫌交通肇事罪。
  • 你好,责任只能由交警部门认定,赔偿标准事发地。
  • 如负主要责任以上的要负刑事责任的
  • 这个不太好说,以交警部门的认定书为准.一般情况下,不会构成交通肇事罪.
  • 你好,责任只能由交警部门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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