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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里的规定(符合合程序)有关的条款如下:考勤制度中:迟到早退半小时作旷工半天处理1小时作1天处理,迟到早退三次以上的扣10分,旷工1天扣10分,解除合同的情形有:**全月累计旷工3天以上的,**扣分在40分以上的。   职工当月迟到早退折合4天,公司是否可以解除合同。理由? 谢谢!

其他 2008-10-20 16:37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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