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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老婆前段时间发烧,在当地医院被诊断为肺结核,住了一个月医院。开了抗结核药出院后,没几天又高烧起来,后来就送到市医院,市医院医生诊断后说是就没有肺结核!在服用造血结核药后,导致骨髓急性造血停滞!病危通知书都下了,差点丢了性命!医药费花了十几万!现在出院了,我把两家医院的病历都复印了,市医院的出院诊断为急性造血停滞!医生在后面还用括号括有药物相关的字样!我想知道怎么告当地医院,有可能告赢吗?现在家里已经没钱了,又怕没钱打官司!我应该怎么办?

其他 2014-11-12 20:51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如果你说的情况属实,你当地医院可能存在误诊的情况。医学是非常专业的学科,作为普通人员了解知识有限,建议你将两家医院作为共同被告起诉至人民法院,通过人民法院委托有鉴定资质的机构进行鉴定,以查清医院是否有过错和过错程度。为减少当地医院干扰,你可以选择市级医院所在区的人民法院起诉。诉讼(俗称“打官司”)是有风险的,没有谁敢保证一定就赢。如果医院没有过错,你将承担案件诉讼费和鉴定费。当然,根据以往经验,医院或多或少会存在一些问题,届时也可在法院主持下进行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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