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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我在一家医药公司上班,公司在广州,我是广州公司下属东莞办事处业务员,13年8月12号正式上班,进公司签了一份合同,年限是一年,满了一年也没有续签。合同全部被公司收走。我的工资组成部分底薪2500元(需扣除每月173.16社保)打到银行卡上。另外每月600左右的车费补贴,200月的租房补贴(每月25日现金发放)最后是销售提成,我所负责的区域全部销量总数乘以每盒2元。提成是按季度发放,每季度发70%,压30%年底发放,(打到银行卡上)现在因为办事处经理,克扣我区域销量,被我发现引发争执,现在他让其他同事孤立我,我想问如果我辞职我所压的提成是否可以拿到,如果公司辞退我需要补偿几个月工资,提成是否可以拿到。

其他 2014-11-13 10:13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可以的。不过不要主动辞职。
  • 公司存在法定过错,可依法委托律师提起劳动仲裁和劳动诉讼,要求公司支付工资、加班工资、业务提成、每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和其他损失等。
    【追问】什么样的情况算法定过错,另外我的公司在广州,办事处在东莞,如果我申请劳动仲裁,要在哪里处理;提成不是明账,但是我都有保留每月销量数据。还有提成所扣留的部分可以要回来吗?我需要保留什么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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