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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婚姻存续期间,以男方的名字租的商场,双方经营期间的进帐,全部进入了女方的卡里,由女方收入,此时就欠有商场租金等费用未还,离婚时,协议上写有没有共同的债权债务。请问律师:商场现在起诉男方,女方是否该承担一半的债务?

离婚 2019-10-07 17:15 人浏览
共9位律师解答
  • 你好,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如果之前双方没有特别的约定女方是要承担的
  • 可以要求追加女方的
  •   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是指夫妻为了维持正常的家庭生活、家庭支出包括夫妻的衣、食、住、行和教育等方面所负的债务。在日常生活中,主要包括:购置共同生活用品所负债务;购买、装修、共同居住的住房所负的债务;夫妻一方或双方为治疗疾病支付医疗费用所负的债务;从事双方同意的文化教育、文娱体育活动所负的债务;婚前一方贷款购置的住房等财物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物的,为购置财物所负的债务;以及其他发生在日常生活中的应由双方共同负担的债务。  
  • 起诉离婚需要准备起诉状、基本证据,主要是男方赌博等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可以到法院立案。债务如果能够证明并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则由欠债一方个人承担。共同房产一般均分。按揭房目前暂时不分割,待还清后再行分割,也可以双方协商,一方向另一方支付相应对价后房屋归其所有。子女两岁以内一般由女方抚养,两到十岁的根据双方情况,以有利于子女成长为原则,十岁以上的征求子女意见。
  • 可以要求女方承担。
  • 如果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女方应当一起偿还。
  • 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 您好,应当共同承担
  • 应当共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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