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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我所在村小组的一个五保户去世后留下了二亩左右的田地,因我家田地少,我父亲找到村小组长提出申请由我家承包那二亩田,后经村小组长上报给村委会。后来据当时的村主任讲,当年村委会通过了我家的承包申请,由于当时我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已被村委会收上去了,(直到现在所有村民都没有那个证)。但是粮油直补的钱是划拨到我的一卡通里的。像这种情况是不是可以认定这二亩田的承包权是属于我家的呢?(其中有两块田五保户在世时包给别人种的,一直到现在还是他在种,当年我父亲找过他让他别种了,我记得为此好他像还和我父亲吵过架,现在有人不承认这二亩田的承包权不属于我家,要拿出来归集体,请问我该怎么做?

离婚 2014-11-14 17:14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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