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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本人今年6月来此公司上班。8月实习期已满,老板与我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上有一条写本协议一经签订,双方必须严格执行,如遇违约时,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支付给对方违约金5400元;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根据后果及责任大小予以赔偿。现在还在合同期内,我未提前30天提出书面离职申请,只是口头上提出离职,之后便离开公司。现在老板说让我赔偿他5400元违约金,请问我该赔偿吗?

刑事辩护 2014-11-15 09:02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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