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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前妻于2004年底结婚,2005年生下一个男孩,她挣的钱几乎都给了他的娘家。我每个月支付500人民币,在2012年底协议离婚,她没有让我探视孩子,我也没有给她孩子的抚养费,她已经告到法院并强制执行,请问我怎么争取抚养权

离婚 2014-11-18 15:57 人浏览
共8位律师解答
  • 协商不成,到法院起诉,主张变更抚养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17.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   18.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   (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 协商不成可以起诉
  • 你好!可以先协商,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要求变更抚养权,但是法院是否会支持你的诉求要看具体的情况。如果有证据证明对方有不适合抚养孩子的情形,包括严重疾病或伤残无力抚养孩子、对孩子不尽抚养义务、有虐待行为、不利于孩子身心健康等,通常法院会支持变更抚养权。另外,如果孩子年满十周岁且愿意和你一起生活,法院通常会尊重孩子的意见。
  • 您好,您可起诉要求变更抚养关系,但需有利的证据相佐证。
  • 你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诉讼处理
  • 你好,需要支付抚养费。法院会综合考虑把孩子判给有利于其成长的一方。
  • 你好,你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变更孩子的抚养关系。详情可来电咨询。
  • 你好,协商不成可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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