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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有一个劳务纠纷想请教一下!我们是做装修的,从公司里接的活,然后转包个一个姓陈的,然后他又请的工人在给他干活,结果那工人从梯子上摔下来,现在在医院得花35000,公司有买材料做梯子,那姓陈的怕耽误时间没做,就用他以前用了挺长时间的木梯子,结果梯子断了导致别人摔伤,您觉得我的责任有多大?

其他 2014-11-16 09:31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一条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属于《工伤保险条例》调整的劳动关系和工伤保险范围的,不适用本条规定。
    【追问】您觉得我需要赔偿多少,公司也需要赔偿么?谢谢
  • 您好 单位的行为违法 可以主张赔偿
  • 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追问】还想请问一下,像我们这件事摔伤的人自己有没有一点责任?
    【回答】看证据了
  • 根据过错来承担责任的
  • 您好,要看具体情形,如果您没做到事前安全培训等义务,是要承担一定责任的,且可能会涉及到与公司的劳动纠纷。
    【追问】那我需要承担百分之几的赔偿?还有公司和姓陈的需要承担百分之几,谢谢!
  • 你好,需要负责赔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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