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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法学2013年公司法修改,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会不会打破司法追求的利益平衡,伤害债权人的利益?

离婚 2014-11-16 16:00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不会的,如果股东没有履行向公司缴纳已经认缴的资本金,债权人可依法向法院起诉要求该股东在未缴纳资本金的范围内与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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