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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现在公司已经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为由给我下发了,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问题1,现在如果我不签收办理离职手续这个解除合同是否也是有效的?2.如果我现在申请劳动仲裁同时我还没有签定解除合同,仲裁这个期间的工资,公司是否要付我?谢谢

其他 2014-11-18 10:39 人浏览
共10位律师解答
  • 你好,发生争议之后,建议先协商,协商不成,可以搜集证据,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除非当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当理由,否则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 享受办不成,到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申请仲裁,主张经济补偿金。
  • 申请仲裁,主张经济补偿金。
  • 是可以的、、、、、
  • 你可以不签收,单位这个解除通知不合法,这期间如果你还在工作工资可以要求单位支付
    【追问】公司告知,我不用来了。来了也不会支付工资的。如果我不去是不是就没有工资啊,谢谢
    【回答】是呀,没有工作是没有工资
  • 你好是可以的 。
  • 您好,1、不签收的话没有效力、2、仲裁期间看你是否还在工作,工作的话就用工资,没有的话就不能主张
    【追问】公司告知,我不用来了。来了也不会支付工资的。现在也不给我安排工作了。这种情况如果我还需要在到公司上班么?还有工资么? 谢谢
  • 你好,咨询单位。
  • 如果已经给你下发了通知,建议及时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补偿。
  • 你好,可以。
    【追问】不签是有效的,但也需要支付工资。是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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