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开了一家饭店,17号后厨一名帮厨请假休息一天喝喜酒,18号早上上班20分钟后到地不省人事,后医院诊断心梗死亡,后来其他厨师说他早上来时就说昨天喝酒到很晚,喝多了不舒服。之前就听说他血压高还去他医院看过。现在他家人要我们赔偿。咨询过其他律师,说根据工伤保险条例,我们要赔偿,可他来我们饭店才5个月,还不是我们找来的,是厨师长找的。因为干不多长时间,也没签订劳动合同

离婚 2014-11-21 21:57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不过,这一条适用的前提是存在劳动合同关系,如果不存在劳动合同关系,是没法认定为工伤的;如果是雇佣关系的话,雇主则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因此,关键是死者和你的饭店是劳动关系还是雇佣关系。
  • 你好,本案关键在于认定你们属于劳动关系还是雇佣关系,两种关系有几十万元的差距。鉴于涉及法律问题相对专业,为了维护你方的合法利益不受侵害,稳妥起见建议必要时可以聘请律师予以必要协助,本人专业处理此类意外死亡赔偿纠纷案件,费用不多,如需进一步法律帮助可留言、来电或当面咨询。
  • 要积极应对。他的工伤认定也是很困难的 .
  • 属于工伤是一定的,但是你须要积极赔偿
  • 你摊上了大事,但是要积极应对。他的工伤认定也是很困难的。
  • 没有免费的正义,都是要买的。
    【追问】你的回答很有意义,但我需要更详细的
    【回答】看你出什么价了。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济宁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6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