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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男朋友在网上认识,08年8月恋爱前我们买了一套房子,购房合同,房产证都是我们共同的名字,同年9月中旬我们确认恋爱关系,首付款265000远,其中1.5万房款我个人现金支付,发票开我一个人的名字,配套费近两万左右,契税1万多,我个人支付,发票开两个人的名字。装修费4万我个人支付,发票开我个人名字。其中25万由他个人账户转账支付,我支付了十万现金给他【没有借条】发票是两是两个人的名字。 银行贷款26以他个人名字贷款,我是财产共有人和担保人签字。09年初我们分手,2010年初我和瑞士丈夫结婚,他得知后起诉我,要求按婚姻法,和出资多少来分割。请问我们的房子属于婚约财产吗?我拥有这个房子的一半产权吗?银行贷款由谁支付?

其他 2010-06-18 17:31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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