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在公司已做了15年了,明年公司要搬,要变更厂名,是否要赔偿

其他 2014-11-21 17:02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如果只是在 市内搬迁、法定代表人变换、公司名称变更、收购合并分立等,按照规定原劳动合同由新的公司继承且履行,原公司不承担经济补偿及其他责任;如果公司向东莞市外搬迁或有其他法定过错,可在被迫辞职的情况下,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和其他损失。
  • 在同一市区内搬迁的一般没有补偿。
  • 只是在 公司名称变更、收购合并分立等,按照规定原劳动合同由新的公司继承且履行,原公司不承担经济补偿及其他责任;公司向东莞市外搬迁或有其他法定过错,可在本律师的指导下被迫辞职,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和其他损失。
  • 您好,因为您和您的公司的劳动关系没有改变,没有损害您的利息,所以不用补偿。根据劳动法 第三十三条 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 如果仅仅是厂名的变更,无补偿。如果搬迁到东莞室外,可以要求补偿。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东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5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