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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公司从报纸上看到乙公司登载的一则广告,介绍该公司生产的新型热水器,价格为每个300元,多买可以优惠。恰好甲公司所在的A市市场上这种新型热水器紧俏,于是甲立即发电报给乙公司,电文为“欲购买贵公司热水器1000个,如价格能降百分之十,则购买2000个,货到后验收合格即付款。”乙公司收到电报后,回电称:“同意降价百分之十,但现在本公司存货只有1000个,可以立即发送;另1000个1个月后发运。”甲公司收到电报后未作答复,乙公司即派销售员张某将1000个热水器运往A市。张某将货物送到甲公司,甲公司验收合格后按原价格降价百分之十后的价格付款。张某告知甲公司由于本公司加紧生产,另外1000个热水器可以在5日内运到,请甲公司作好接货准备。甲公司当即回答本公司已经从其他渠道购入了1000个同类热水器,不再需要另1000个热水器。张某立即向公司报告此情况。乙公司认为甲公司不能擅自撕毁合同,决定按时发运第二批1000个热水器,仍由张某押运。第二批热水器运到甲公司,甲公司拒绝接受。张某无奈,将该热水器存入A市某仓储公司仓库后,立即赶回公司请示。当夜天降百年罕遇的大雨,仓储公司仓库的屋顶被雨浸泡漏水,热水器打火系统受潮,不能再使用。\r\n请讨论:甲、乙之间的合同是否已经成立?为什么?    \r\n乙公司发运的第一批货应当如何处理?为什么?    \r\n乙公司发运的第二批货损坏的损失由谁承担?为什么?

其他 2014-11-24 11:37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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