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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公司应注销,把我从原公司转出中止合同,转入另一个公司,法人同一人,我在原公司工作了18年,如果我不去新公司拒签合同能得到经济补偿吗?谢谢!

其他 2020-10-29 03:17 人浏览
共10位律师解答
  • 原单位应支付补偿。。温馨提示:建议委托律师,如需具体咨询或帮助,可与我联系面洽。。如您满意我的答案,请采纳。
  • 原单位应支付补偿。
    【追问】支付多少补偿金
    【回答】18个月工资。
  • 1、根据《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有权获得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满一年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的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平均工资计算。
    2、假如劳动者遇到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或者不按时足额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形,除了提请劳动争议仲裁以外,还可以要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即人社部门)或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依法处理。
    3、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 正常情况下,人单位因其单方面问题与劳动者解除劳合同,应当向劳动者支付一定的经济补偿金,但是在下列情况下,影人单位可以拒绝给予: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 破产清算是指宣告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以后,由清算组接管公司,对破产财产进行清算、评估和处理、分配。清算组由人民法院依据有关法律的规定,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士组成。所谓有关机关一般包括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政府主管部门、证券管理部门等,专业人员一般包括会计师、律师、评估师等。
  • 原单位应支付补偿原单位应支付补偿
  • 应支付补偿........
  • 1、从法律规定,公司注销的,无法继续经营的,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但公司以不低于原待遇提供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条件的,你自己不同意去的,要经济补偿金会有难度。 2、建议协商解决。
  • 可以的主张经济补偿金的,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 可以的主张经济补偿金的,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可以来电咨询。
    【追问】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一个月工资怎么算,谢谢
    【回答】解除劳动合同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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