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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亲是山西寿阳人,为复转军人,2014年新农合在寿阳县松塔镇郭村参保,于2014年5月4日因婚姻关系将户口迁入太原市万柏林区。2014年11月4日早晨在太原市家中突然发病,经山西省人民医院诊疗后,鉴定为椎管内凝血块压迫神经,导致双腿麻木无法站立,大小便失禁,需要立即手术,6日在山西省人民医院接受手术后,一直在此处治疗达二十多日,我想咨询下,他的新农合医保应该怎么办理?谢谢

农林牧渔 2014-11-26 20:22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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