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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员工请假,提前到公司部门主管办公室领取并填写《员工请假申请表》,依照本《制度》第五条之规定批准后,做好假期工作交接;凡因工作未交接清楚而影响工作者,由请假者承担责任,严重者公司有权终止劳动合同;2、请假人如因(公司认定的)特殊情况下不能事先请假的,可委托他人代为请假,被委托人须在请假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委托人回公司销假时补办手续;如弄虚作假,委托人和被委托人都须承担相关责任且公司有权终止劳动合同;3、请假期满,因故不能上班的员工,可以申请续假,续假手续与请假手续相同;4、凡请假30天到期,还未回公司报到上班者,均以自动离职论处,公司有权终止劳动合同。5、一年内累计事假超过30天公司有权终止劳动合同

其他 2018-07-12 22:49 人浏览
共9位律师解答
  • 1,公司处罚或管理员工,要按公司的规章制度的规定来处理。2,同时公司的规章制度要经民主程序 ,要向员工公示,才能用来管理员工。
    【追问】就是在劳动合同书上就“劳动合同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里面可以这样写吗?合劳动法律法规吗?
  • 看具体情况啦
    【追问】就是在劳动合同书上就“劳动合同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里面可以这样写吗?合劳动法律法规吗?
  •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 其他情形下劳动者需要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劳动者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既是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也是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劳动者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无需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超过30天,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用人单位应予以办理。劳动者违反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的规定,而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可以不予办理。
    劳动者依据上述第1项所规定,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除在试用期内以外,在其他条件下,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据相关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有关约定或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而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赔偿责任。
  •   合同到期不续签,和公司协商不成,立即到 公司所在地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仲裁,主张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的,
  • 具体什么问题,可以来电咨询。
    【追问】就是在劳动合同书上就“劳动合同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里面可以这样写吗?合劳动法律法规吗?
    【回答】可以的,是双方认为,一方单独变更无效。
  • 你好,你写了这么多,没有说到问题的关键,进一步说明你想问的问题吧。
    【追问】就是在劳动合同书上就“劳动合同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里面可以这样写吗?合劳动法律法规吗?
  • 你好,公司请假制度,应在公司规章制度里列明,并向员工公示签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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