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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这个家出生的。和父亲没有血缘关系。但一起生活了27年。房子是爷爷的,但是爷爷生前把户主改成了爸爸的名字,现在因为奶奶的原因两个姑姑要分这套房子,说是老祖居,应该分的。爸爸为了不影响兄妹感情一直受煎熬。我想问一下这房子应该分吗?这房子我有没有继承权?

其他 2014-11-29 08:1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请问这套房屋是你爷爷的婚前财产吗?如果是婚前财产并且在去世前把房产改成你父亲的名字,应视为对你父亲的个人赠予;如果是婚后所有,则应该有你奶奶的份额,你奶奶有权利将个人部分赠予你姑姑;如果你与父亲存在收养关系的话,就对这套房屋有继承权。
  • 对你父亲的财产,你是有继承权的。对你爷爷的财产你不在继承的序列
  • 有继承权,有权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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