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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这边有两位中老年人被打,受害方男60岁,女49岁.对方先出手。打人对方是6‘7个强壮小伙,受害人男60额头到眼睛上面被人用钢管打破,身上多处被人拳打脚踢伤。现在还躺在医院。女49,主要是被人拳打脚踢,没什么内伤。皮外伤有。我想问的是受害方具体能向对方提出哪些赔偿???我们这个是属于刑事吗?

其他 2014-12-02 19:42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对于此情况可以报警处理,在申请进行伤情鉴定后,如果对方的行为造成另一方轻伤及以上伤害,那么受害人可以要求对方承担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关于赔偿问题:如果致伤他人,尚未造成残疾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医疗费一般包括医药费、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必要的营养费等。侵害人致人残疾的,除应当承担医疗费、误工费等全部费用外,还应当赔偿残疾者的生活补助费、生活自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以及残疾者致残前实际抚养而又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人的必要的生活费。
    【追问】您好,那面部有一定的破相或伤口,有什么毁容费吗??
  • 建议报警后,可以申请验伤,追究对方的赔偿责任。
  • 及时报警后由警方处理,属于治安案件还是刑事案件。人损赔偿有权主张。
  • 您好,建议报警。如果造成轻伤的,对方应承担刑事责任。
  • 可以进行报案处理
  • 可以要求人身损害赔偿的。
  • 你好,无论是否构成刑事犯罪,你们最好都报警,由公安来调查取证,具体男方的伤情是否达到轻伤,都要由公安来认定。 另外赔偿 医药费、营养费 交通费这些都是可以主张的。
    【追问】哦,那误工费、精神费这些都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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