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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有十亩承包地,我和弟弟两个家庭中只有弟媳是农村户口,但户口不在本村。父母去世后,弟媳把户口转来本村,未经我知情已把土地划到她名下,今年地被征收,请问我有权得到土地征收赔偿款吗?

其他 2014-12-03 11:28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您好,中间有很多法律关系,要看具体情况!
  • 您好,根据《继承法》规定,个人承包应得的个人收益,继承人有继承权;《农村土地承包法》也规定,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不仅如此,如果是林地承包,在承包期限内继承人有权继续承包。因此,法律仅仅规定,继承人有权继承个人承包的收益,同时,林地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有权继续承包林地。 您的父母去世后,所承包的土地收益应当由您和您的弟弟继承。承包地如何处理,法律未作规定。如果承包期限届满,村集体可以将土地收回,而您的弟媳作为本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如果符合申请承包地的条件,可以向村集体申请承包土地。 这样,您弟媳作为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可以得到土地征收补偿款,而您是不能获得该补偿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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