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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律師你們好.詳細情況是這樣的:父親是台灣人,持有台灣及紐西蘭雙重國籍;以台胞證往來台灣中國並在上海居住多年.母親是中國人,但持有紐西蘭國籍,她的中國護照已在中國大使館被剪去,但她的中國身分證當時沒被要求收回,目前在上海與孩子父親及孩子同居,因持外國籍護照,每幾個月就得出境再入境中國.雙方都沒返回紐西蘭多年.某年,他們在上海偶遇,繼而成為情侶,後來同居不久後即有了意外喜訊.因男女雙方不熟悉中國國籍法且住外國多年,直至小孩快出生時才驚覺他們倆的身份無法為小孩申請到中國戶口,且還未結婚.所以愚笨的做出了更錯誤的決定...小孩母親大膽的用她的中國身份證跟持有台胞證的孩子父親快速辦理結婚登記,不知道當時如何沒被發現獲這早已是一個漏洞.她們順利登記結婚也幫出生的女兒辦理了中國戶口.小孩現已三歲,其間,男女雙方都沒有在台灣或紐西蘭辦理結婚登記.繼續在上海住著,小女孩依舊以中國籍身份跟父母親同住上海.隨著女兒慢慢長大,母親開始擔心她當年所做之事是否會造成未來無法彌補的後果.請各位專業律師以上述之內容對下列問題提供您最寶貴的答案及意見:1.父母親雙方結婚證書在中國的婚姻律法中有無實質法律效用? 2.母親以其身分證辦理結婚,再以身分證跟結婚證書為剛出生的女兒辦理戶口,這情況下父母雙方違反中國律法的哪幾條?3.如上述之情況,倘若有天被發現真相時,這小女孩是否會失去中國戶籍?4.在尚未被發現的情況下,父母雙方可否在駐中國紐西蘭領事館或辦事處乙她們雙方皆持有紐西蘭護照為小女孩申請紐西蘭公民,並蓋掉過往的事?5.母親單方面有這權利放棄紐西蘭公民再次申請獲得中國身份嗎? 6.有這可能這事情永遠不會被查覺嗎?或有任何解決或大事化小的建議?反之,若被查覺後,最大刑責為何?及有無通融的空間?感謝各位律師們的不吝指點.

其他 2016-04-21 06:48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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