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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在东莞企石这边的一个灯泡厂上班,公司规定做3个月才能辞工.我做了4个月了,老板还是不让我辞,而且我请假他不批,算的我旷工一天.请问我应该怎么办?

其他 2014-12-08 23:3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最多提前30天书面辞职,但要保留书面辞职证据。如果公司存在法定过错或劳动合同到期后公司不续签,可依法委托律师提起劳动仲裁和劳动诉讼,要求随时被迫辞职、公司支付工资、经济补偿金和其他损失。
  • 可以向劳动部门投诉。。
  • 你好,提前30天书面辞职,保留已经提前30天的证据。另外看公司是否存在违法行为,如未与你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及购买社保,如存在可立即通过邮政快递辞职,并要求公司支付相关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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