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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孩子2岁以下,可以跟父亲生活吗?我是女方,不想要孩子,父亲打算起诉离婚

离婚 2014-12-08 21:30 人浏览
共17位律师解答
  • 参考如下 1.2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2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2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7.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给付。负担2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8.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9.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 如果你不想要的话可以跟女方生活,孩子的抚养权归谁是夫妻双方协商。只要不违反法律规定即可。但是我认为为了孩子的成长,在哺乳期内的孩子,还是由女方多抚养一段时间比较有利于孩子的成长
  • 看哪方扶养孩子更有利于其身心健康成长。...
  • 具体和律师联系 根据案情而定
  • 可以跟父亲生活
  • 可以的。。。
  • 如果男方同意即可。我可以帮助到您,如有需要可电联。 1、离婚属于夫妻双方的权利与自由,可以协议离婚,也可以诉讼离婚。 诉讼离婚,一方不同意离婚或签了离婚协议后反悔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诉讼离婚。一般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或者在被告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诉。一审一般3个月。 2、【夫妻共同财产的离婚处理】婚前财产各自归各自,婚后夫妻共有财产原则均分。 如果对方有导致离婚的法定过错(比如一方恶意转移财产)分割夫妻共有财产时可以要求过错方少分,并可以主张损害赔偿。 3、【离婚与子女】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百分之三十的比例给付,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 你好!协商一致的话,孩子可以由父亲抚养。
  • 可以,但是如果男方也不要孩子,那原则上判给女方
  • 您好:可以的。
  • 您好,女方不争取的话是可以的,且要举证男方对孩子的成长更有利。
  • 你好,如果不想要孩子抚养权可以协商对方取得,可来电话咨询。
  • 先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到法院起诉离婚 有问题可来电详细咨询
  • 需要看哪方扶养孩子更有利于其身心健康成长。
  • 你好,如果离婚,双方达成了离婚协议,没什么争议,可以协议离婚,需回户籍所在地民政局办理,如果协商不成,那么可以起诉离婚。可以委托律师,如需帮助,可电话联系。夫妻一方起诉离婚,应当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如果经常居住地与被告住所地不一致的,应当以经常居住地为准,而经常居住地是指在当地至起诉之日起已经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n\n关于孩子抚养权:一般会根据双方的个人素质、经济条件、生活环境等谁的条件更利于孩子成长分析的。两周岁以下孩子一般归女方,孩子10周岁以上的,还会考虑孩子的意见。一方抚养孩子,另一方需支付抚养费,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n关于财产:一般来说婚前财产归个人的,婚后取得的财产如果没有特别约定原则上均分的。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 建议是协商解决的
  • 可以,但是如果男方也不要孩子,那原则上判给女方,除非女方有证据证明男方抚养孩子更有利于孩子成长
    【追问】都需要什么证据?男方母亲有退休金,年龄52有时间在家带孩子,父亲月薪5千,我父母农村的,60了,家里还有一个弟弟未婚,我在北京月薪3千,离婚后还得租房,老公现在西三环住的房子是爷爷的名字,我们在顺义还买了一套两限房,还有10万贷款没有还清,我这些条件可以不要孩子吗?
    【回答】建议你第一次不同意离婚,等第二次起诉是孩子就过2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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