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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销合同我的承包土地1999年的被别人建房了.每年给我粮食到现在19年了,我们俩家自己签了一份协议1995年签订\',合同上没有期限,可是合同上写了“因建房需要占用我的耕地”,村委会.土地局在没有征得我的同意下给她办理了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土地权属证明.四邻证明都没有我的签名.使用证是1997年办理的.使用证上土地类别写的是闲散”这可是我承包的耕地呀,前几天我要求她返还土地才知道她办理了使用证.土地使用证上的名字是她老公.现在我起诉撤销合同,法院判决因在同一块土地又有承包证又有宅基证他们无权确定土地的权属,把案子驳回。我现在能不能分开打这个官司?他的宅基本是0.7亩,我要求收回另外的0.6亩?请给个参考意见。谢谢!

其他 2014-12-15 20:37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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