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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一名外资公司的员工。但是签订的试用合同试用期为两个月,到现在差四天就要超过一个月了,我口头上跟人事说什么时候转正,他说要延长一两个月。请问我是不是能得到什么保障呢?试用期没有买社保和住房公积金,谢谢。

其他 2014-12-16 17:0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公司做法不合法,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就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并且缴纳社保,你可以向公司提出你的合理要求,如果单位不同意,可向劳动局投诉。
  • 您好,这是不合法的。可以要求公司购买社保。
  • 延长的时间应按正式上班工资计算,可以要求购买社保。
    【追问】公司是说根据我试用期的考核再定给出工资的,试用期工资是五千,现在试用期过了也不知道该怎么办好,请律师帮忙解答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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