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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与丈夫离婚,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点:1、夫妻感情不合,他离家出走与别人同居已经4年;2、出走期间不尽对孩子(19岁)的抚养责任。他一直拖延不愿离婚,现在我想起诉离婚,有关问题想咨询:1、有一套房子系婚前贷款一半,婚后还完余款,我想要,不知能否如愿;2、一辆车他长期使用,不想要,如何处置;3、他有慢性病(婚前患),婚后一直治疗。他说有20万的治疗债务,我应该承担吗/4、孩子(女)长期我抚养,也会归我,抚养费如何支付。

离婚 2014-12-16 20:4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房子在谁的名下?是谁婚前贷款买的呢?2、查是婚后还是婚后买的呢。如果是婚前的那么谁的是谁的,不分割的,如何是婚后的那么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依法平分的,3、债务要看具体的用途?4、孩子已经十八岁了,对方不在支付抚养费的。
  • 你好,房子等级在谁的名下?车辆属于你们的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平均分割,谁使用就补偿对方。如果债务属于你们夫妻共同债务,在离婚时应当平均分割。
  • 你好,1、房子有权分割婚后还贷和房屋增值部分;2、车若是婚后的可以主张分割;3、若确实有治病的债务你需要承担还款义务的;4、孩子已满18周岁不需要支付抚养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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