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是2014年12月1日在XX路段骑二轮摩托与行人相撞,我是回厂上班,对方是横穿马路,,当时是晚上19:30分左右,没有红绿灯,没斑马线,我是正常行驶,但我没驾照,双方都受伤,对方受伤很严重,头部动开颅手术,我自己颌面部和左手多处骨折,上领门牙掉了四颗,当时报了警,交警来现场调查,说我负有交通事故责任,叫我垫付壹万元医疗费用给对方,我垫付了壹万元,后来住院期间我又跟对方打壹万伍仟元,我是外地人,请问我要承担哪些责任,我自己受伤厂里能跟我报工伤吗?

离婚 2014-12-18 16:49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宜昌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