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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公司未签订劳动合同,未给我买社会保险,公司没有订单私制降低我工资,我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公司收到仲裁委员会传票,马上把我赶出厂,工资也不给,什么手续也不给办,请问我手上有厂长签字的请假条和辞职单能做为劳动关系的证据吗?(没有厂牌,打卡是指纹打卡,工资也是现金发的)关于以前的工资能不能申请仲裁委要求我公司出示我以前领取工资有签字的证据,

其他 2014-12-22 11:37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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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关于您的情况建议来电咨询。根据我国劳动相关法律规定,企业与劳动者一个月内必须签订劳动合同,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从第二个月开始需要支付双倍工资。企业解除劳动合同,必须有合法的理由,或者依据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公司公示的劳动纪律、规章制度、员工手册等等进行,程序必须合法,如果解除程序不合法,则属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需要支付双倍赔偿金。公司提前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提前30天通知,没有提前通知又没有合法依据的,需要支付一个月代通知金。企业应当依法给员工购买社保,没有购买的,员工可以离职并要求补偿金。详情欢迎来电咨询。
  • 可以到劳动局投诉。
  • 您好,工资表、考勤表的举证责任在公司,具体可委托律师代理,更好地维护您的权益。
  • 可以委托律师维权
  • 可以作为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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