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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母亲去年在回家的路上被逆行燃油助力摩托撞伤,骑车的是两个人,他两都不承认是谁骑的车,后来在土左人民法院打官司,一审判决由两家共同赔偿,其中一家在呼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后中级人民法院与14年6月16日终审,维持原判。终审后两家还是不赔,我们申请了法院强制执行,今年7月16日法院受理,两家都有钱,而且都在呼市买了楼房,赔偿的话他们是有钱赔偿的,前段时间执行厅的人把其中一家的车库冻结,说要处理了。前段时间执行厅的又打电话说,其中一家在鉴定机构进行了鉴定,说燃油助力车属于机动车,现在他们两家还要互打官司。执行厅的人说这样他们就不能执行了,得他们打完官司狗才行。我想咨询一下:1、我的案子已经终审,由他们两家共同赔偿,他们打官司跟我有关系吗?是否影响我的强制执行?2、执行厅以此为由不给执行,并且要求我们降低索赔金额是否合适?(两家一共赔偿15万,他们每家都在呼市买了楼房,绝对有赔偿能力)3、出事已经一年半了,但我们一分赔偿也没拿到,我还是只能等吗?执行厅已经冻结其中一家的车库,是不是得他们打完官司后才能查封?

其他 2014-12-22 23:53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1,生效判决中说的很清楚,二人共同赔偿,如果没有载明按份责任,那么二人为连带责任。也就说谁赔钱都行,至于二人之间怎么分配你不用管。他们打官司和你没关系,不影响强制执行。 2、不合适。 3、可以向执行庭主管领导反映情况。你所谓的冻结实际上就是查封。进一步措施应该是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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