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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在校大学生,在11月27日回校的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交警的责任认定是肇事车主负主要责任。我自事故发生至今都没有上学,而是在家休养,因为左小腿肌肉受损走不了路,我休养期间去医院看伤的费用是肇事车主支付的。最近几天我的腿伤恢复较快,已经能走路,车主提出和我去交通局结案,我想问一下像我这种情况能索取其它的事故赔偿吗(像是营养费、护理费之类的),该如何索取呢?另外,车主有买保险,保险公司对我损坏的自行车和手机作出了定损评估。

其他 2014-12-23 14:43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先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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